預立醫療指示: 家庭照護者指南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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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立醫療指示

「預立醫療指示」是一份書面文件,用來讓其他人(尤其是專業醫護人員)知道病人想接受或不想接受的治療。其中包括:用呼吸器維生、人工灌食(用管子直接灌進胃裡),以及其他的醫學治療。只有當病人無法表達自己意見時,預立醫療指示才會生效。這類情況包括:病人病得太重不能說話,或者心理失常不能自己做決定。預立醫療指示包含兩種基本資料:

您必須被指定為醫療代理人,才能代表您的家人做醫療決定。

「預立醫療指示」是一份書面文件,用來讓其他人(Advance Directives)知道病人想接受或不想接受的治療。其中包括:用呼吸器維生、人工灌食(用管子直接灌進胃裡),以及其他的醫學治療。只有當病人無法表達自己意見時,預立醫療指示才會生效。這類情況包括:病人病得太重不能說話,或者心理失常不能自己做決定。預立醫療指示包含兩種基本資料:

  1. 您的家人想接受或不想接受的治療種類。
  2. 當您的家人無法為自己做醫療決定時,誰可以代表做決定。

以下是最常見的預立醫療指示:

  • 醫療代理人委託書。此份文件讓個人能指定某人(Health Care Proxy Form)代表他(她)做醫療決定。一份完整的「醫療代理人委託書」能達到這個目的。各州對醫療代理人都有不同的法律規定。您可以聯絡所在州的衛生部,以了解該州的相關法律和委託書格式。
「醫療代理人委託書」無法跨州使用。您需要一份您家人所居住州的有效委託書。如果他(她)在幾個州之間往返居住,則每州都要有一份委託書。
  • 生前預囑 (living will)。「生前預囑」是一份書面文件,用來說明個人將來想接受或不想接受的醫學治療。「生前預囑」和「醫療代理人委託書」上的書面指示具有相似的目的,不過經由州政府批准的文件在專業醫護人員前較有份量。
  • 放棄急救 (Do Not Resuscitate)聲明書。「放棄急救聲明書」讓個人能針對一項特定治療做出醫療決定。當病人停止呼吸或心跳時,使用此份聲明書讓醫療團隊知道:病人不想做心肺復甦術(通常簡稱CPR,意指恢復心跳)。以下是有關「放棄急救聲明書」的一些須知事項:
    • 「放棄急救聲明書」必須由醫生簽字。
    • 您身為家庭照護者,可能也會被要求在聲明書上簽字。
    • 即使沒有「醫療代理人委託書」,「放棄急救聲明書」依然有效。
    • 如果「放棄急救聲明書」是在某個機構中簽署(例如醫院),並不表示用在其他機構中為有效。您必須查明是否需要簽署一份新的「放棄急救聲明書」,或是可以調用現有的「放棄急救聲明書」,並且要如何調用。
    • 有一種專供家裡使用的「放棄急救聲明書」類型,稱為「院外放棄急救聲明書」(Out-of-Hospital DNR Order) 。如果您的家人在家裡停止心跳,此份聲明書讓急救人員知道不要執行 CPR 。「院外放棄急救聲明書」必須由醫生簽字。
    • 某些州有「維生治療醫囑」(Physician Orders for Life-Sustaining Treatment, POLST) ,讓病人的「放棄急救聲明書」和其他應遵循的指示在轉院之後依然有效。在紐約州,這份文件稱為「維生醫療指示」(Medical Orders for Life-Sustaining Treatment, MOLST) 。
如果您的家人還沒有簽署一份「醫療代理人委託書」,現在是時候了。身為家庭照護者,現在也是您為自己準備一份「醫療代理人委託書」的好時機。如此一來,您可確保自己的醫療選擇會受到尊重和採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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討論預立醫療指示

當想到您的家人有一天可能會用到「醫療代理人委託書」(當他(她)無法替自己做決定時),您可能心裡很不好受。您可能也很難、或者根本不敢去預想到時需要做哪些決定。所以,您最好現在就和家人討論他們的醫療選擇。這對所有人來說都會是一種安慰和指引。

有時候,這段對話最難的部份就是如何開口。您可以對家人強調,您必須了解他(她)的想法,才能在必要時為他(她)做主。如果您需要有人從旁協助您與家人討論「預立醫療指示」,請向您家人的社工人員或其他專業醫護人員求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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